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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一家羊肉馆店主陈先生,因屡遭逃单,将近期6名逃单顾客的未打码监控截图张贴店内并发到网上,视频22小时播放量破百万。网友吵成两派:有人叫好,有人直言涉嫌违法。

陈先生经营这家店近15年,生意不错,但逃单几乎成了月月都来的“老顾客”。上个月一名顾客消费90多元,当面扫码输密码、展示“支付成功”页面——钱却没到账。他怀疑对方用了问题卡或延迟支付。一怒之下,他打印了近期6人的监控照片,最终只贴了4张——两位上了年纪或穿着确实困难的,他网开了一面。被曝光的都衣着体面、消费百元左右。照片上写着“忘记买单”或“没有买单”。效果立竿见影:当晚一人经邻居提醒回来付款,另一人由同事代买。两张照片随后撤下。

面对争议,陈先生承认一时冲动,但目前仍不撤照片。他透露一个细节:按店规逃单要罚员工,但他每次罚完,下次发工资又悄悄补回去。“我追求的是公平公正,我错了,我认罚。”当地已联系他协助处理。

法律怎么说?逃单违法——顾客进店点餐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吃完不付是民事违约,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诈骗。但曝光也违法——《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公开他人肖像。未经处理张贴监控画面,涉嫌侵犯肖像权;配文用“逃单”“白吃”等贬损语言,还可能侵犯名誉权。律师指出:侵权和违约是两条独立法律关系,对方的过错不抵消你的侵权责任。用侵权回应违约,是以错纠错。

多起判例指向同一结论——20元炸鸡曝光顾客被判名誉侵权、差评曝光被法院判赔、摄影师晒客户照片需公开道歉。维权不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正确做法是:当场发现时合理阻拦并报警,事后保留证据报案,金额较大可提起民事诉讼,或在店内设置“先付款后上菜”模式。逃单的人不要脸,但老板不能不要法。守住法律底线,才能真正护住自己的生意。

发布时间:2026-08-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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