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麦积生活在线 正文

为了进一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我国将在2025年持续对与中国建交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提供100%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此举旨在减轻这些国家的贸易负担,助力其经济繁荣。同时,我国将继续遵循亚太贸易协定以及与相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的换文协议,对来自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优惠税率,以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在协定税率方面,至2025年,我国将对来自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根据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的规定,实施特定的协定税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与马尔代夫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降税措施。在最终完成降税进程后,双方将有高达96%的商品项目享受零关税待遇,这将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2024年12月1日,我国开始对原产于同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的100%税目产品适用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2025年,我国继续实施这一单边开放政策。同时,相比于《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我国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从20个增加到24个,涵盖的原产国家和地区从30个增加到34个。这些改变意味着我们的外贸朋友圈正不断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对本报记者说。

崔凡在相关会议上表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正式生效,我们迎来了首个年度关税调整方案的制定。《方案》紧密契合了国家战略,积极响应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单边开放”以及“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重要要求。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中国致力于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积极姿态。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或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工作人员联系(18731251601),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协商。谢谢支持!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商讯新闻商讯新闻
新闻快讯新闻快讯